第54课:不得不打官司了,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呢?

Learning Objectives

  • 掌握民事案件管辖的四大分类
  • 理解”原告就被告”原则及例外情形
  • 学会判断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
  • 了解专属管辖的适用范围

一、管辖的四大分类

flowchart TD
    A[案件管辖] --> B[级别管辖<br/>哪级法院]
    A --> C[地域管辖<br/>哪个地区]
    A --> D[协议管辖<br/>双方约定]
    A --> E[专属管辖<br/>法定强制]

1.1 级别管辖——去哪个级别的法院?

法院级别受理范围
基层人民法院普通一审案件
中级人民法院重大涉外案件、本辖区内重大影响案件
高级人民法院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案件、标的额大的案件
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

1.2 地域管辖——去哪个地区的法院?

基本原则:原告就被告

原告就被告

原告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。

被告类型管辖地
自然人被告住所地 / 经常居住地(人户分离时)
法人/组织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/ 注册地

经常居住地认定

经常居住地 = 离开住所地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(住院就医除外)。

例:小明常居深圳,在北京协和医院住院一年多——经常居住地仍是深圳

多个被告时

同诉讼的多个被告住所地在不同法院辖区的,各该法院都有管辖权。原告可任选一个。如果多人分别在多个法院立案,由先受理的法院管辖。


二、地域管辖的例外:被告就原告

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:

  1. 对不在中国境内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(如离婚)
  2. 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
  3.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
  4.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

三、特殊地域管辖——合同纠纷

合同纠纷可以选择以下法院之一起诉:

  • 被告住所地
  • 合同履行地

合同履行地的认定

情形履行地
有约定从约定
无约定:信息网络交付标的买受人住所地
无约定:其他方式交付收货地
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

网购纠纷

小明网购一批书,收到后发现瑕疵,卖家拒绝退款。 结果:小明可以在自己收货地(住所地)的法院起诉。

借款纠纷

小明起诉小红要求还钱(归还借款本息),在没有约定管辖的情况下: 结果:小明是接收货币的一方,可以选择小明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起诉。


四、协议管辖

协议管辖

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,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以下法院之一管辖:

  • 被告住所地
  • 合同履行地
  • 合同签订地
  • 原告住所地
  • 标的物所在地

协议管辖的限制

协议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。

例:涉外案件标的额一个亿,双方约定由区法院管辖→ 无效!涉外大额案件应由中级以上法院管辖。


五、专属管辖——法定强制,不可协议变更

类型管辖法院
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
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
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

"不动产纠纷"≠所有涉及房子的纠纷

不动产纠纷指关于不动产权利的确认、分割、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

以下也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:

  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
  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
  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
  • 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

六、确定管辖的”五步法”

flowchart TD
    A[遇到纠纷] --> B[第一步:是否属于专属管辖?]
    B -->|是| C[去专属法院起诉]
    B -->|否| D[第二步:是否有协议管辖?]
    D -->|是| E[按协议约定法院起诉]
    D -->|否| F[第三步:是否有特殊地域管辖?]
    F -->|是| G[按特殊规则起诉]
    F -->|否| H[第四步:被告是否有特出情形?]
    H -->|是| I[原告住所地起诉<br/>被告就原告]
    H -->|否| J[被告住所地起诉<br/>原告就被告]
    I --> K[第五步:确定级别管辖]
    J --> K
    C --> K
    E --> K
    G --> K
    K --> L[向对级别法院起诉]

七、课后思考题

思考题

甲是A县人,在A县工作期间认识了B县的乙。2015年双方登记结婚。后乙工作调动,常年在C县工作。两人聚少离多感情破裂,2020年协议离婚。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共有的位于A县的房屋所有权归甲,甲给予乙30万补偿。离婚后乙仍在C县工作。双方因房屋所有权发生纠纷,甲应向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?

  • 乙户籍所在地:B县
  • 乙工作地:C县
  • 房屋所在地:A县

本课小结

  • 级别管辖:看案件类型和标的额,确定去哪一级法院
  • 地域管辖:原则是原告就被告,四种例外可被告就原告
  • 专属管辖:不动产、港口作业、继承遗产,法定不可变更
  • 协议管辖:双方可约定管辖法院,但不得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
  • 确定管辖五步法:专属→协议→特殊地域→被告特出→级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