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04课:彩礼什么情况下需要退回
什么是彩礼
彩礼:以结婚为目的送给对方的礼物和钱财。
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什么东西属于彩礼,实践中大家普遍达成的共识是: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送给对方的礼物和钱财。
彩礼的表现形式
- 定亲当天的现金(如八万八、十八万八等)
- 金银首饰(金耳环、金戒指、金项链——三金/五金)
- 买衣服的钱、认门钱、谢恩钱、改口钱、奶水钱等
- 古代彩礼包含金银玉器、衣衫布匹,甚至有大雁(如《知否》中的”下聘之礼”)
口红、衣服、普通包包不容易被认定为彩礼
一般恋爱中送的普通礼物(一支口红、一件衣服、一个包包)很难被认定为彩礼,但如果价值巨大(比如20万的包包),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。
彩礼认定的五大标准
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,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很大,综合以下五点来判断:
flowchart LR A[认定彩礼的五大标准] --> B[1、是否以结婚为目的] A --> C[2、当地风俗习惯] A --> D[3、财产价值大小] A --> E[4、送礼人的经济条件] A --> F[5、送礼时间]
标准一:是否以结婚为目的
这是最主要的认定标准。看双方是否已表达结婚意愿、见过家长、商量婚礼、拍婚纱照等,聊天记录可以证明。
标准二:风俗习惯
地方越小,彩礼风俗越明显;地方越大,彩礼风俗反而不明显。各地彩礼数额差距很大。
标准三:财产价值大小
价值越大,越容易被认定为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(即彩礼)。
标准四:送礼人的经济条件
- 亿万富翁送几万的包包 → 可能不被认定为彩礼
- 普通人用三年工资买一辆车 → 更容易被认定为彩礼
- 既要看绝对值(价钱高低),也要看相对值(相对送礼人的身家)
标准五:送礼时间
送礼时间越接近订婚或结婚,越容易被认定为彩礼。
三种法定退回情形
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的规定
以下三种情况下可以要求退还彩礼:
情形一:没有办结婚证
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,彩礼应当退还。
情形二:领了结婚证但没有共同生活
徒有夫妻之名,没有夫妻之实。
情形三: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
生活困难指:男方送了彩礼后,靠自己的收入没有办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。需要双方离婚时才能主张。
法律不管是谁提的分手
法律上不会管谁提的分手,也不看是谁的原因导致没有结成婚。法律就看结果——是不是分手了,是不是没结成婚。
哪怕是因为男方出轨、嫖娼、脚踏两条船导致分手的,也不影响人家要求退彩礼。
特殊情况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
情况一:没有领证但已共同生活
如果双方没有领证但已共同生活,甚至有了孩子或有过打胎流产的经历,法官会综合考虑:
- 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
- 彩礼的数额
- 彩礼的花费用途
- 是否用于养育子女或流产手术
- 当地的风俗习惯
见过判例:一分不退、退一部分、全退的都有
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裁判。所以花钱一定要有记录,别到时候彩礼已经花到手术费、养孩子、产后支出了,自己却证明不了。
情况二:已登记共同生活但时间很短
刚结婚一两个月就要离婚的,法官依然可以酌情返还彩礼——可能不会100%,但可以返还很大一部分。
没有明确的时间安全期
法律没有规定共同生活多长时间彩礼就不用退了。法官会根据结婚的具体情况、婚后各自对家庭的贡献、有没有共同孕育子女、彩礼的使用情况等综合判断。
实务中的诉讼技巧
给女孩子的提醒
- 花钱留住证据:彩礼花在手术费、养孩子、产后支出上,一定要留记录
- 彩礼单独存放:不要混入婚后共同财产,否则说不清楚
- 聊天记录保留:证明双方以结婚为目的的聊天记录,在认定彩礼时很关键
本课小结
- 彩礼的认定: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、风俗习惯、价值大小、送礼人条件、送礼时间
- 三种法定退回情形:未领证、领证未共同生活、给付导致生活困难
- 即使领证共同生活,时间过短也可能酌情退回
- 即使对方有过错导致分手,也不影响退彩礼请求
- 花钱要留记录,保护自己的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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