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02课:彩礼到底能不能要
课程导言
网络上有很多律师同行在普法视频中说:民法典生效之后就不能再要彩礼了,嫁女儿又不是卖女儿,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,所以要彩礼是违法的。
这是严重的误读!
这种言论一方面是不懂装懂、哗众取宠,另一方面是不负责任、误人子弟。
民法典到底怎么规定
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≠ 禁止彩礼
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:“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“但这句话并不是民法典新增的内容,以前的婚姻法里一直都有。
如何理解”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”?
- 如果你主要是奔着钱去的,实际上不打算跟对方结婚,或者不打算长久稳定地跟对方过日子——这叫借婚姻索取财物,违法
- 假借结婚之名,行索取财物之实——违法
- 父母强迫女儿嫁人,从而借机敛财——违法
关键区分
以结婚为目的,奔着结婚过日子去,为了达成婚姻而要求对方按照习俗给彩礼——这不叫借婚姻索取财物。目的是结婚过日子,所以正常要彩礼,不应该被判定为违法行为。
实践中的证明
如果要彩礼违法,那为什么现在结婚该要彩礼照样要、该给照样得给?你见过哪家因为要彩礼被刑拘、被罚款、坐牢了?没有。这反向证明了要彩礼不违法。
彩礼的本质:女性生育成本的补偿机制
龙飞律师的核心观点
彩礼在某种程度上,是对于女方生育成本,以及对女方对家庭、子女、老人的照顾,以及协助丈夫等等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情况下的一种补偿机制。
生育对女性身体的伤害
生过孩子的女人尤其能体会这些身体上的变化:
| 身体伤害 | 心理变化 |
|---|---|
| 孕吐、失眠、脱发 | 多疑 |
| 长斑、腰酸、便秘 | 敏感 |
| 长痔疮、十级阵痛 | 易怒 |
| 腹直肌分离、松弛 | 阴郁 |
| 内脏下垂、漏尿 | 焦躁 |
| 乳腺炎、乳头皲裂 | 丧失信心 |
| 胀奶、孕期糖尿病 | 对夫妻生活提不起兴趣 |
| 妊娠高血压 |
真实案例
SHE的Ella说过自己稍微一激动就尿裤子。汤唯在和雷佳音演对手戏时也总是忍不住跑厕所。这些是很多母亲或多或少都会经历的。
生育对女性职业的影响
- 生完孩子后,大部分的育儿工作落到母亲身上
- 半夜孩子一哭,一定是妈妈第一个醒来
- 这些时间和精力的付出,必然导致社会生存能力下降——说白了就是挣钱的能力下降了
- 回到职场后,还能拿跟以前一样的工资待遇吗?重点项目的轮得到你吗?
生育期间的财务风险
最现实的困境
怀孕过程特别考验夫妻感情。直播间有无数的案例显示:怀孕过程中男方出轨导致感情破裂,女方不得不带着七八个月大的肚子,独自面临生产和哺乳。分手后还愿意主动支付这些费用的人毕竟是少数。
如果手上有一笔彩礼,至少能保证女方可以保障生产和哺乳这段零收入时期的生存问题。
四种情况的分析
flowchart TD A[考虑要不要彩礼] --> B{经济条件如何?} B -->|非常好| C[可以不要<br>自己有能力覆盖生育成本] B -->|一般| D[尽量要彩礼<br>作为生育保障] C --> E{男方是否入赘?} D --> E E -->|是| F[入赘不适宜要彩礼] E -->|否| G[按习俗和条件要彩礼]
情况一:经济条件非常好
如果你自己财务上完全能够覆盖生孩子养孩子所有的开销,甚至养两三个孩子都不成问题,那你可以随意,不要彩礼也是你的权利。
案例:直播间一个姐妹,手上有七八百万的存款,每年收租金有二三十万,自己特别喜欢小孩。她完全不需要考虑彩礼问题。
情况二:经济条件一般
如果你本人不是特别能挣钱,不是特别有资本有老底,建议在结婚前实实在在要一笔彩礼,作为生儿育女时女性牺牲的一种经济补偿和保障措施。
情况三:男方入赘
如果男方实际上随女方生活,生孩子也随女方姓,说白了男方是入赘的,那要不要彩礼还有那么重要吗?人家来你们家,你还问人家要彩礼,合适吗?
情况四:其他情况
结合双方当地习俗、各自经济条件,合情合理合法地要彩礼。
本课小结
龙飞律师态度总结
- 要彩礼不违法
- 彩礼是对女方生儿育女做出牺牲的补偿
- 经济条件好的女孩子,要不要彩礼自己定
- 经济条件一般的女孩子,还是尽量踏踏实实要一笔彩礼
- 如果男方是入赘,没有必要让人家出彩礼
下一课:第03课:彩礼要多少合适 上一课:第01课:婚前法律风险概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