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课:年终奖——在年终奖发放前离职,企业能不发放年终奖吗?
本节导读
年终奖发放前离职了,公司拒绝发年终奖合法吗?公司在经营困难时不发年终奖是否合理?本课详解审理机构处理年终奖纠纷的判断标准,以及劳动者的举证与维权方法。
典型案例
小刘2021年7月入职某公司,双方签订五年劳动合同。公司每年年初考核上一年度绩效,4月份发放年终奖。2023年初小刘考核达标,但3月份从公司离职。公司以”已离职”为由拒绝发放2022年度年终奖。小刘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年终奖。
法律分析
离职员工年终奖争议的判断标准
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年终奖的发放标准、条件与方式没有明确规定,原则上不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发放。实践中,处理年终奖纠纷主要依据以下标准:
标准一:有无事先约定。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是否明确规定”年终奖发放前已离职的员工无权享受”。无此规定的,离职员工主张年终奖理应得到支持。
标准二:综合因素考量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第183号指导案例,法院会结合劳动者的离职原因、离职时间、工作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程度综合判断。
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差异
- 北京等地:即便公司制度规定离职员工不享受年终奖,该约定大概率被认定无效。
- 浙江省:公司制度明确规定离职不享受年终奖的,属合法有效,员工主张一般不予支持(依据浙江省高院解答(四)第三条)。
在职工的年终奖争议
- 年终奖与经营状况挂钩且有约定的:公司因经营困难决定不发的,裁审机构一般认可其合理性。
- 年终奖每年固定发放且无挂钩约定的:已使员工产生信赖预期,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不发的,仍需按约定足额或按比例发放。
劳动者维权要点
保存以下证据:
- 《劳动合同书》《录用通知书》等证明存在年终奖约定的文件。
- 银行流水、收入纳税明细、工资条等证明公司曾发放过年终奖的证据。
- OA系统截图、年终考核结果公示文件等证明公司启动过年终奖考核程序的证据。
- 聊天记录、电子邮件等证明公司相关人员承诺发放年终奖的证据。
实操建议
- 如计划主动离职,建议等到年终奖发放完毕后再办理离职手续。
- 保留好录用通知书、劳动合同中关于年终奖的约定条款。
- 关注公司年终奖发放制度的变更,保存历年年终奖发放记录。
- 如被公司违法解除导致无法参与年终考核,可要求按工作时间比例折算年终奖。
- 了解所在地区对离职员工年终奖的司法实践倾向(北京支持、浙江尊重约定)。
核心要点
- 年终奖纠纷的两个判断标准:是否存在事先约定,以及劳动者的离职原因等综合因素。
- 有”离职不享受年终奖”规定的,各地司法实践不同(北京倾向不支持、浙江支持)。
- 年终奖与经营状况挂钩的,公司因经营困难可不发;无挂钩的,公司仍需按约定发放。
- 劳动者主动离职的,建议等年终奖发放完毕后再离职。
- 保存好年终奖相关证据,以便后续维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