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01课:就业歧视——求职时遭遇就业歧视,我该怎样维权?
本节导读
求职过程中遭遇就业歧视的现象屡见不鲜——性别、年龄、地域、健康状况等都可能成为被拒的理由。本课系统梳理了法律上认定的就业歧视类型,并结合真实案例,讲解遭遇就业歧视后的两大维权途径: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典型案例
小王同学通过多轮笔试面试,终于收到了心仪公司的录用通知。签订劳动合同前,公司要求小王做入职体检,并单独检验乙肝五项。结果显示小王乙肝表面抗原阳性(“小三阳”)。提交体检报告后,公司以”你与我们的岗位不太合适”为由取消了录用通知。小王曾患乙肝但早已稳定,属于乙肝病毒携带者,日常接触不会传播疾病,完全可以正常从事劳动,他认定自己遭遇了就业歧视。
法律分析
《劳动法》第三条规定,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。《就业促进法》也明确规定,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。注意法条中用了”等”字,说明这是一种不完全列举,受法律保护的范围不止这四类。
常见的、已被法院认定的就业歧视情形包括:
- 性别歧视:招聘限定性别、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、差别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等。但法律规定的女性禁止从事的劳动(如矿山井下作业)除外。
- 年龄歧视:设置招聘年龄门槛,如”35岁门槛”。
- 地域歧视(户籍歧视):不接受某省份或地区的求职者。
- 残疾人歧视:直接拒绝录用残疾人,或通过某些体检标准排斥能胜任岗位的残疾人。
- 健康歧视:针对能胜任工作、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劳动者实行差别对待,如乙肝歧视、艾滋歧视。入职体检不能要求提供艾滋检测证明,也不能要求女性做妊娠测试。
本案中,公司提出不合理的体检要求(一般入职体检中与乙肝相关的检测不能包含乙肝五项),侵害了小王的个人隐私;后又单方面取消录用,侵害了平等就业权。
核心要点
- 就业歧视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性别、年龄、地域、残疾、健康歧视,法条中的”等”字为保护范围留出了扩展空间
- 维权途径一: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——可拨打12333劳动监察投诉电话,或到人社局官网投诉专窗留言,一般5个工作日响应,15个工作日出结果
- 维权途径二: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——需要准备招聘要求、与HR的聊天记录/邮件等证据
- 两种维权途径不互斥,可以同时使用
实操建议
求职过程中注意留存证据:招聘广告截图、与HR的沟通记录、邮件原件等。遇到就业歧视时,先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(成本低、响应快),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。别怕打官司,举证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。